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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潍坊市公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8 17:42:37

  近日,《潍坊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研究审议,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示。清单明确“首次不罚、首次轻罚”事项385项,涵盖31个行政执法领域,承接省清单事项355项,新增消防、烟草等市级事项30项。

  推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机制,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一项重点任务,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潍坊市积极推进落实“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机制,2020年明确不予处罚事项267项、减轻处罚事项19项,全年全市共减罚免罚案件1808件,减罚免罚金额1500余万元。今年7月15日,潍坊市司法局根据省清单印发贯彻落实通知,从全面承接实施省清单、进一步充实市级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五个方面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经部门梳理、市司法局审核,编制完成潍坊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今年清单较2020年新增事项99项,增加行政执法领域6个。截至2021年8月,全市共减罚免罚案件1523件,减罚免罚金额2551余万元。

  下一步,潍坊市司法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清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特别是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适用“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机制,同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大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