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潍坊市司法局严格落实立法审查职责 助力守护潍坊碧水蓝天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8 17:40:25
近年来,潍坊市司法局在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过程中,认真发挥立法审查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助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主要做法有:
突出重点,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出台。近年来,全市共出台生态环境类地方性法规5部,政府规章3部,占全部已出台法规规章的38%。《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潍坊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不断增加。
依法护航,用最严格标准提高环保立法效果。充分用好环境保护类地方立法可以严于国家标准的精神,在不抵触上位法的前提下,积极助力我市立法项目中实施更严格的环保标准。比如在《潍坊市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中,将上位法在一级保护区禁止的部分事项在二级保护区予以禁止,为水源地水质提供了更强力的保护。
开门立法,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坚持”一线调研”,每个立法项目都深入基层听取基层声音、了解基层实际。在审查《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过程中,先后到昌邑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潍河水利风景区、青云湖水利风景区等地实地调研,与群众代表、管理机构人员面对面交谈,了解不同类型湿地的管理需要和经验做法,使规章条款更具合理性。认真开展立法论证,平均每个项目开展立法论证3次,组织立法专家库成员、有关行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立法草案认真研讨论证;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立法过程,8个立法项目共收到法律审查意见书40份,提出查意见280余条,指出合法性风险30余项,立法质量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大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