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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3月24日在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陶卫东

来源:潍坊日报   发布时间:2021-04-01 10:20:1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履职尽责,奋力攻坚,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为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开设党课讲堂、红色课堂、网络学堂,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政治纪律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上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堂终身课。夯实意识形态阵地,市检察院荣获“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工作室”等称号。

  持之以恒抓党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探索推行“党建+业务”“支部生活日+线上互动”“主题党课+送法进校园”等工作模式,使党的建设落在办案一线、融入工作过程。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11个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过硬党支部。持续加强党员队伍管理,23名党员干警受到上级党委表彰。

  用心聚力转理念。大力倡导“党建统领、以人为本、客观公正”工作理念,努力实现“天理、国法、人情”兼顾融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尽力体现司法善意,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全年对涉罪轻案依法不捕不诉1129人。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指标由1.75优化至1.25。

  二、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依法战疫。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落实案件专报专办制度,依法惩治相关犯罪18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8件。用心服务复工复产,制定服务意见,设立法律服务专线,搭建“绿色通道”,建立与工商联联动配合、与企业定点联系机制。服从党委政府指挥调度,两级检察院选派1300余人次开展一线防控和“四进”活动,在齐心战疫中展现检察担当。

  助力平安潍坊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07人,起诉8196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六清”行动,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80人,追捕、追诉24人。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及时发出检察建议668件。在市场监管局设置检察联络室,在海警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与公安、法院、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协作制度机制20余项。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全年处结各类信访3502件,市检察院群众“连心桥”工作被评为市优质服务项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8个集体和1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精准脱贫,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向314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救助金。聚焦污染防治,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1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97人,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450余万元。聚焦金融安全,与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办理相关犯罪61件162人,协调追赃挽损2100余万元。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3人,起诉683人。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依法监督撤案65件,纠正不当执法27件。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提出监督意见17件。落实平等保护理念,探索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处理机制,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年共不捕88人、不诉218人。

  助力保障民生民利。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共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71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95人。通过支持起诉,帮助45名儿童撤销、变更被监护权,为700余名弱势群体追索费用报酬600余万元。保护群众“舌尖上安全”,提起公诉35件94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12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窨井管理问题摸排,确保老百姓“脚底下”安全。

  三、聚焦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质效

  全面推进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244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4件,监督移送立案31件34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59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或建议再审68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07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926件,监督纠正158件;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纠正脱管、漏管328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执行101件;探索完善“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推广。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后量刑建议法院一审采纳率为99.65%。同时,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对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从严追诉、不予从宽。

  持续推进民事检察。办理1442件,同比增长3倍。依法提出检察建议353件,抗诉或建议再审81件。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提出抗诉或建议再审49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裁判正确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84件。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办理503件,同比增长5倍。针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制发检察建议25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共化解行政争议264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理230件。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30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1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6件,提起公益诉讼22件,超过90%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以解决。与6省(市)15个市级检察院,签署《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开展“胶东五市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设,联合3市9个县级检察院成立“潍河检察公益守护联盟”。积极拓展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办理未成年保护、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案件55件。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95人,决定逮捕48人,提起公诉100人。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共依法提前介入45件,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例。同时,对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查处1人。

  四、狠抓素能提升,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部署开展“正风肃纪、提振精神、强化担当、争创一流”集中教育活动,5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全力推进思想作风整顿暨“百日攻坚”会战,持续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创建节约型机关。认真做好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整改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诚恳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执法监督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4个基层检察院进行政治巡察。

  规范检察权运行管理。压实司法办案责任,健全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完善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全程开展办案流程监控,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月开展过问、干预、插手办案登记核查。发挥业绩考评导向作用,突出质量、效率和效果评估,促进规范司法、严格办案,在全市政法部门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实施核心能力提升工程,1人荣获“全国案件管理业务标兵”之首,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4人获评全省“业务标兵”“业务能手”,27人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13起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例和典型案例。实施基层建设提升工程,打造基层典型亮点25个,全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现场观摩研讨会在我市召开,诸城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调查和市政协“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考察;广泛联系走访各级代表委员,邀请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述职评议等活动。依法接受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聘请特约检察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深化检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率均达100%;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与司法行政、律协等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扣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安排,增强检察自觉,体现检察担当,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开创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新局面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