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一周年系列报道 | 办学体制改革篇
来源:潍坊教育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06 15:19:37
2019年9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擘画了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大会召开以来,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大会精神,铸魂育人质量显著提升,教育综合改革蹄疾步稳,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有力,校长教师队伍活力迸发,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值此全市教育大会召开一周年之际,我们特别推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系列报道,回顾潍坊教育一年来发生的重要变化,敬请关注。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助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为深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我市深入推进民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强化民办中小学校规范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有效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发展到101所,拥有在校生19.98万人、专职教师16254人,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实现有序扩增,满足了群众的个性化、多元化教育需求。
加强政策引领,保证民办学校办学方向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优质、规范、特色发展,市教育局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从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分类管理、创新办学体制、分类扶持政策、教师队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为我市民办学校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引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目前,依托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生态,我市已培育出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学校。
我市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的目标,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均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各民办学校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教师队伍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潍坊滨海国际学校2019年国庆节主题教育
落实分类扶持政策,开展民办学校精准扶持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纳入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范畴。通过税收优惠激励民办教育发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学校在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符合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同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方面,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对民办学校,实行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差别化用地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
同时,为解决教师队伍这个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市继续实施公办教师支教政策。目前,全市民办中小学中有公办支教校长75人、支教教职工8127人,其中专任教师7276人,保证了既让出资者放心投资建校,又能坚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和育人方向。
潍坊瀚声学校课堂教学实景
落实自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培养机制,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用人制度,通过民办学校信用等级评价考核等手段,督促民办学校按规定与聘用的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坚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先树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引导民办学校为自聘教师缴纳事业保险,为民办学校自聘教师解除后顾之忧。目前,全市部分民办学校已为3911名自聘教师缴纳事业保险,占全市民办学校自聘教师总数的43.56%,提升了民办学校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提升了师资的稳定性,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
潍坊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编制外教师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近年来,我市深化民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坚持民办学校办学标准的前提下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级各类教育。2020年,诸城市青维中学、潍坊天立学校增设高中部,新审批潍理工综合高中、上海新纪元综合高中两所民办综合高中学校,潍坊国际学校变更为潍坊恒德实验学校。2008年以来,我市民办学校累计吸引社会资本209.25亿元,有效增加了教育资源供给,助力全市中小学破解“大班额”问题。
2019年新审批设立的潍坊天立学校
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协调招生、收费政策
2019年以来,市教育局坚持以政策为依据、以需求为导向,修订完善民办学校信誉等级评价办法,突出学校党建、招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财务收费管理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加强学校监管,规范办学行为。
为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我市加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的开发和使用。今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中心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实现线上报名入学。对于报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保证招生公平公正。同时,为规范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我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由发改、教育部门制定,其他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
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通知》
通过近些年的探索,我市逐步建立起“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社会力量办学体制,形成了基础教育阶段“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办学格局,满足群众的多元化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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