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四“长”谈法治营商环境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来源:潍坊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5 06:28:22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成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审判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潍坊、法治潍坊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更新司法理念,增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感。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面对高质量发展新任务、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要自觉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让司法预期“稳”起来,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让营商环境“优”起来,为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好潍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仲裁等组织机构的对接,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作用,促使更多涉企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强化府院联动、内外协同,多做善做沟通引导工作,平衡保护各方面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更好生存和发展。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加大司法调解和解力度,努力减轻企业打官司成本。切实防止案件衍生、程序空转,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讼累。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主动回应民意关切,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尊重人民群众最朴素、最普遍的正义感受,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格公正司法,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点。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牢记“国之大者”,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伤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黑恶霸痞,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坚持疑罪从无、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等原则,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等法律界限,坚决防止冤错案件,让企业和企业家放心创业、专心生产、安心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强化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企业依规经营、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把破产审判作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法治路径,坚持“救”“破”并举,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加快“有挽救价值企业”重整,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让市场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营造善意文明的司法环境。依法适用符合企业生存现状与发展需要、社会动荡最小和企业损耗最低的司法措施,审慎采取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探索“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方式,把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优化诉讼服务,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效性。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主体力量,服务企业就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要进一步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持续落实司法惠企政策,用心用情服务企业,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切实保障企业诉讼权利。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企业提供热心、耐心、诚心、细心的诉讼服务。完善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强化简易速裁程序适用,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让涉诉争议依法得到快速解决,持续减轻企业讼累。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对涉金融、中小微企业案件集中攻坚,及时兑现胜诉企业权益。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主动向企业问需问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的“履职清单”。常态化组织法官“送法进园区”“送法进企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梳理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和防侵害能力。持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党性自觉;扎实开展“能力作风深化年”活动,切实提升干警司法服务能力水平;旗帜鲜明正风肃纪,严厉查处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为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聂臻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