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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潍考察筹建电灯公司

来源:潍坊晚报   发布时间:2023-12-27 08:35:02

  

  《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已在电话、银行业成功开疆拓土的马惠阶受邀到潍县、坊子考察。他感受到明显的区位、商业优势,认为山东民族资本投资电气事业,注册立案的颇多,唯有潍县、坊子付之阙如。于是,他准备创设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且外国人一律不得参股。山东省署也认为,“在该处创办电灯公司,于维持利权至有关系”。

  抓住历史机遇 创办电话公司与银行

  马惠阶(1875-1936),名官和,号仲平,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夏陆沟人。20世纪初,各省纷纷废科举,一些地主富户将子女派往日本学新学蔚然成风。日照人马惠阶与安鹏东、马丹铭等人东渡扶桑,出国留学,他们开阔了视野,获取了国内无法学到的新知识。

  1910年,马惠阶与日照涛雒的叶汝朋开办日照第一家机器织布厂,试图实业救国。面对新式设备,在严重缺少技术人员的情况下,织布厂从设备调试开始就面临一系列问题,曾有“机器不转,马官和(惠阶)急得淌汗”之说。

  不久,织布厂因故关闭。此时,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的安鹏东已在济南被选为山东省临时议会议员,此后连续当选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省议会议员,并曾当选为副议长,在1913年当选为北京国会参议院议员。他荐举其堂弟安善圃两次出任山东省政府财政厅长。

  安鹏东主张将官办的电话局改归商办,在安鹏东的扶持下,马惠阶从日照迁移到济南任省参议会议员。

  1915年2月,山东巡按使公署将官办电话局让归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商办。马惠阶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在5月经交通运输部核准立案,成立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马惠阶任董事兼总经理。

  同年,注册资本金60万元的山东实业银行在济南成立,经营范围为普通银行业务和储蓄存款,马惠阶兼任总经理,这是他在济南担任总经理职务的肇始,自此走上了创业发展的职业生涯。

  嗅出电灯房商机 在济宁创办电灯公司

  马惠阶在经营电话业务的同时,发现民族资本家刘恩驻于1905年在济南大明湖畔的院后街曲水亭建起了济南电灯房,生意风生水起。

  1909年,济南用电户逐日增多,在市场需求巨大的历史背景下,刘恩驻在济南西门东流水对岸的顺河街65号购地6亩多,另设电灯房新厂,并改名为济南电灯公司,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赚得盆满钵满。马惠阶因此开始关注电力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并从中嗅出商机,他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处处离不开电,电在未来社会拥有无比广阔的市场,一旦进入电气时代,必定会极大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变革与发展。电气发展前景广阔。

  1918年,马惠阶成为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实业银行、山东工商银行的董事兼总经理,政治上有任省议会副议长安鹏东的依靠,经济上有金融资本的扶助,马惠阶与兄弟马丹铭在电话业、银行业崭露头角。

  马惠阶联合济宁当地富商巨贾潘鉴斋、吕同辅、王慕周、刘韵樵等发起创办济宁电灯公司,在电气事业领域开拓新的疆域。

  感受到潍县区位优势 募集资金建电灯公司

  马惠阶受到潍县县署当地乡绅邀请到潍县、坊子考察。近代潍县随着交通运输业发展,“上通济南府,下通青岛(和烟台),居三大都会大道会合之点——又当铁道之中枢,为上下必由之道”,其间大量外国商品如布、纱、铁盒、煤油从芝罘运来,甚至更多的土产从南方市场运到这里,商业日益繁荣。尤其在开辟商埠后,潍县商人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利用地方资源和市场优势,相继建起了纺织、机械、化工、轻工、医药、矿业、印刷、面粉等企业,经济愈加繁荣。

  马惠阶感受到潍县的区位、商业优势,尤其是潍县所辖的坊子,自1902年胶济铁路坊子火车站建成通车后,随着坊子煤矿大规模开发及德国军队进驻,形成了“南北三条马路,东西十里洋场”,“市面繁盛,营业益见发展”。坊子被日本接管后,其北端的火车站和南面矿区入夜后,延用德国遗留的发电设备供电灯照明,而在西部外国人居住区和中部地带的坊子居民街区,夜间仍靠油灯照明。无论潍县城内,还是所属坊子的商户、居民依靠火烛照明,一旦不慎,很容易引发火灾,产生不可逆的损失。

  马惠阶认为,近些年来,山东民族资本投资电气事业,注册立案的颇多,唯有潍县、坊子付之阙如。为此,他以“便利社会,发达地方商业,促进地方文明”为宗旨,创设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拟募集资金10万元,分1000股,每股100元,由发起人负责招足。规定各股东不得中途退股,若经公司认可才可以让渡于他人,但是受让者必须为中国人,外国人一律不得参股。

  马惠阶与发起人在拟定的《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营业系专办电灯,“凡潍县、坊子设电灯地点均归本公司一手经营”,并在《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中明确表明,“本公司总厂设于潍县,俟逐渐扩充以坊子为分厂”,表明马惠阶创办潍县电灯公司在前,坊子电灯公司仅是潍县电灯公司的分厂;而且,按照他创立潍县电灯公司的最初设想,要等到潍县电灯公司兴盛发达后,再行扩充、兴建作为潍县电灯公司的分厂——坊子电灯公司,具体的规划操作为“以潍县城内为电灯厂,中间设立杆线直达于坊子成为一气”。

  1918年5月24日,山东督军兼署省长张怀芝给交通部、农商部的信函中确认了马惠阶的设想及注册规划,并表明山东省署的看法,“潍县地当胶济铁路要冲,坊子又系矿区所在,该商等拟在该处创办电灯公司,于维持利权至有关系。除批该公司从速召集资本,按照法定手续注册”。6月6日,从农商总长田文烈与交通部协商共同接受潍县电灯公司注册事项,自此开启该公司曲折、艰难的创设之路。

责任编辑: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