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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水剑 | 更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来源:潍坊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8-20 09:44:52

更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潍坊融媒评论员 丛秉政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正式印发。该《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发展舞台和光明发展前景。

  8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围绕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五大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作为全面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28条”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

  记者近日与我市一些民营企业家访谈时,他们的切身体会是,各级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视,潍坊的营商环境也不断改善。这次最高层出台的《意见》,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磅文件,从根本定位上对民营经济予以肯定,为民营企业家打消了顾虑,在当前特别具有“稳信心”“稳预期”的作用。各级要切实把中央精神领会好,把发展方向把握好,把务实举措落实好,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更好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但一个时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次出台的《意见》,让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更强、底气更足、干劲更大,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更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政府诚信履约、市场化重整等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要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要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聂臻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