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些措施,外资企业登记更方便了!
来源:潍坊融媒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10-21 15:42:20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实施细则,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立足自身职能,不断深化完善三项措施,便利外资企业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办理外资登记业务。
持续推进外资企业开办便利化。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构建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机制,实现企业开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取得营业执照后全流程数据一网推送,任由需求部门抓取,一环节、零成本,一天办结。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所需要的企业查询纸质材料,走完查询流程,同营业执照一并颁发给新开办企业,减负担、降成本。
深化外资企业退出便利化改革。探索推广外资企业退出代位注销模式,化解企业注销难题。明确了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企业因其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等特殊情形,可实施代位注销,即由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清算组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法定代表人因去世、失联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登记机关可以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依法对外资企业进行注销登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权签字人在省外、境外或因疫情封控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可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确认,并根据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依法进行注销登记。司法裁定破产或其他情形需要注销的,可根据裁定文书依法进行注销。
完善外资企业歇业备案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提升恢复发展能力。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实现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暂停经营,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对申请歇业的外资企业,受理从泛,办理从宽,惩戒从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求,广泛受理申请歇业的外资企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自主申请歇业,对于提出申请的外资企业,实行广泛受理。根据法定要求,宽容办理外资企业歇业申请。外资企业符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的歇业条件,并已完成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申请歇业备案的,及时予以办理,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对逃避法律责任、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从严惩戒。外资企业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由存续开业状态改为存续歇业状态,对未依法办理备案的,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惩戒。市场主体歇业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到期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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