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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快评 | 法律只作正义的“保护伞”

来源:潍坊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1-11 13:53:12

法律只作正义的“保护伞”

潍坊日报 | 潍坊融媒评论员 宋玉璐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1月10日,江歌遇害1894天后,其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现名刘某曦)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定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判决书这样写道: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判决结果对于江歌案的是非对错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此案最大的意义在于,江歌的行为获得了道德的支持和法律的肯定,迟到五年的正义得以伸张,公众从案件判决中深刻感受到了法律之公正。

  虽不是直接杀害江歌的凶手,但刘鑫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致使其被杀害,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见死不救”和冷漠,法院认定刘鑫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刘鑫不仅会被永远地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受到良知的谴责,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江秋莲称,她不接受刘鑫道歉。2017年,刘鑫面对摄像机曾给江秋莲道过歉,但她转头就在网络上持续地攻击和诋毁江歌,“如果她真诚道歉,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

  多少钱也买不回女儿的命,江歌妈妈的诉求,无非是为了给女儿讨一个公道。面对媒体,江秋莲说:“我没有能力帮助所有人,我会把所有案件胜诉赔偿款捐与社会和失学儿童。这是源于江歌曾被我前夫嫌弃是女孩的缘故,这个想法早在几年前即墨区妇联领导来看望我时就说过。我一切的行为、处事都源自江歌,源自我爱女儿的一颗心。”

  逝者已长眠地下,愿逝者安息,愿所有冤屈都得以昭雪,愿所有正义都如约而至。

责任编辑:平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