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工作
来源:潍坊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03 09:14: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机构于3月上旬至6月下旬对市委办公室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目前已完成反馈工作。
从反馈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立足核心职责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加快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意识不强。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服务保障民生不到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得力。有的国有企业党委底线意识不强,对自身债务违约风险警惕性不高,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缺乏硬招实招。有的对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治作风问题不主动、不扎实,“庸、懒、散、浮、推”等顽瘴痼疾禁而未绝。有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监管措施不得力,“四资一项目”领域套取公款、违规招投标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倾向。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意识,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要紧盯问题不放,突出重点、集中攻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真刀真枪抓整改、稳扎稳打促落实,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要坚决贯彻“四个融入”要求,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以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认真反思、逐项整改,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按规定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报告整改进展,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不断提高巡察整改效能。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分别出席有关反馈会议。市国资委、峡山区党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有关反馈会议。(纪哲)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