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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潍坊融媒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1-06-26 14:00:23

  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富华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分为总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红色文化资源的含义,建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制度,细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措施,为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了力量。

  记者注意到,《条例》对红色文化资源的概念作了明确界定:本条例所称红色文化资源,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在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教育意义或者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物质、精神资源。

  我市红色文化资源类型丰富,时间跨度长达130多年。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掘革命遗址、战斗纪念地等223处,已公布为革命文物的有103处。同时还有中共一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王尽美的英雄事迹;1926年6月成立的山东省第一个县级党组织“中共潍县地方执行委员会”;1948年4月解放军华东攻坚战第一战“潍县战役”等宝贵的精神资源。在建党一百周年来临之际,通过立法把我市众多红色文化资源纳入保护利用的范围,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将“王尽美革命精神”“渤海走廊”“三个模式”等写入法规中,充分体现了潍坊特色。

  据了解,《条例》于2021年4月29日经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5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从此有章可循。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付凯/文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