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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一报告”“两通报”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7 11:4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自我纠错的职能优势,实现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近期,潍坊市司法局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一报告”“两通报”制度,强化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

  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进行通报,既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复议工作履职尽责的客观需要。今年一季度,市司法局通过对2020年全年和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和分析,撰写形成《2020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报告》《2020 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和《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分别报告市政府、通报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指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产生。

  报告和通报集中汇总梳理了去年以来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类型分布、办理结果和纠错等基本情况,通过可视化图表的形式,重点对行政复议案件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展现,尤其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自我监督功能弱化、对委托行政行为监管不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足等突出问题,进行“摸脉看病”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药治病”,提出改进措施,取得良好的示范监督效应。

  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是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晴雨表”,不仅能够清晰直观的反映我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更能够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精准参考和支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一报告”“两通报”工作机制,加强统计分析研判,提高行政复议监督工作质效,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助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晓萌)

责任编辑:大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