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奎文区严查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 助力蓝天保卫战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21-03-05 14:26:49
(记者 刘慧)记者日前获悉,山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抽测行动。这是一次常态化路检路查,当天抽查的三辆重型柴油车中,有一辆车排放超标,其余两辆车均为合格。
“踩、踩、踩,停!”受检车辆驾驶员配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工作人员检查。一根探头与车辆排气口链接,探头管子的另一端连着监测仪器,随着油门踩动,仪器数值迅速变化。
在机场路与潍胶路交叉口西南侧的抽检点,由交警拦截车辆,奎文分局采用专业检测仪器对汽车尾气进行检测。检测期间,由车主配合深踩油门三次,仪器检测光吸收系数大于1.2m-1,即为尾气不达标,可以进行第二次检测或第三次检测,检测后仍然超标的将按程序进行复检。
“现在每月定期抽检一次,大部分车辆排放合格,只有极少数车辆被检查出排放超标,比如一些驾驶时间过长的车辆。”奎文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启贤说。
被抽检车辆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止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并处200元罚款。
加大道路监督执法抽测力度,是奎文分局助力“蓝天保卫战”的举措。建立完善由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根据《关于开展联合整治柴油车等货运车辆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的通知》,交警、交通、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排放监督抽测,重点检查尾气排放达标情况。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正在探索建立新的复检制度。逐步构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通过路检路查,加强对超标排放车辆的取证和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应将本地超标排放车辆信息以信函或公告(在政府网站发布)等方式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及所属企业,督促其15天内到与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理,经维修合格后再到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未在15天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将车型、车牌、企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本文图片由奎文分局提供)
责任编辑:李倩